已核验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口径要求北京城镇户籍、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,并满足家庭年收入上限。
这是地区限定的政策核验页。个人结果仍取决于经办资格、缴费记录和页面公开的缺失字段。
谁可能适用
- 城市低收入住房申请人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。
-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(含)以下。
- 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(含)以下;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(含)以下。
金额或待遇标准
- 通过资格审核后进入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,具体房源和租金以各区配租公告为准。
怎么办理
- 由街道(乡镇)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并初审,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、公示和备案。
- 具体配租需在各区公告规定时限内办理意向登记。
限制与反证
- 资格符合不等于立即获得房源,房源、排序和配租安排由各区公告确定。
计算个人结果还缺什么
- 当前可配租房源
- 具体项目租金
- 区级轮候顺序